用著名的人物註冊爲商標是侵權嗎?

用著名的人物註冊爲商標是侵權嗎?

一、用著名的人物註冊爲商標是侵權嗎?

使用著名人物註冊商標會構成侵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允許,他人不得將其註冊商標作爲專賣店、專營店、專修店的企業名稱或營業招牌使用。

(二)商品銷售網點和提供某種服務的站點,在需說明本店經營商品及提供服務的業務範圍時,可使用“本店修理 什麼產品”、“本店銷售什麼西服”等敘述性文字,且其字型應一致,不得突出其中商標部分。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侵權如何取證?

可以自己取證,也可以委託專業律師取證:

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檔案。(包括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明、版權登記證明、與案件有關的獲獎情況證明等)

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這裏主要是指購買發票。在發票上一定要註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

綜合上面所說的,著名的人物是受到國家保護的,在沒有獲得認可的情況之下而將註冊爲商標,這種行爲已構成侵權,如果造成嚴重後果是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所以,商標必須要是屬於獨立原創的,這樣才能獲得商標局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