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可以異地公證嗎?

著作權侵權可以異地公證嗎?

一、著作權侵權可以異地公證嗎?

1、著作權侵權不一定可以異地公證

《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2、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2)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3)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4)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二、公證的效力是如何體現的?

一切公證行爲都產生證據上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爲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採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爲,則公證證明就成爲這些法律行爲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於不同的法律行爲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於該法律行爲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係的重要性、複雜性和它對於第三者的作用。雖未爲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爲雙方法律行爲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爲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3、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關係沒有爭議、並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若是因爲著作權被侵權等的原因,而想要向公證件機構提出公證請求,需要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而公證處收到公證請求之後,需要結合法律的規定判斷自己是否有公證的資格。由於法律規範並沒有規定只能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請求。故此對於申請異地公證的請求,也有可能會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