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哪個部門處理?

商標侵權哪個部門處理?

一、商標侵權哪個部門處理?

商標侵權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商標侵權糾紛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會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工具、並對其處以罰款。除此之外,還可以找人民法院,由法院判決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責任。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二、商標侵權行爲如何處理?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複製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

一旦存在商標侵權行爲,自然是需要判斷一下是否是構成商標侵權行爲,之後,可以找到當地的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理。比如說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可以提供相關的線索,然後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來對此進行認定,最終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