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域名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一、域名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域名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需要按照假冒註冊商標罪對此進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二、域名和商標權的關係是什麼?

提及域名,通常想到的是互聯網的IP網絡地址。隨着網絡資訊化和資訊全球化的發展,互聯網運用到各行各業,尤其是在商業交易中具有重要地位。在電子商務中,由於電子網絡空間錯綜複雜,內容資訊量巨大,爲了更好更準確的搜尋相應產品,就需設定域名,域名與相關產品一一對應,域名具有獨特性、方向性,並且創造的簡單易懂易記。

但是在域名的使用過程中,有不少人借某一種運用得好或某種商品賣得好,周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便借用他人商標進行復制粘貼或仿照其商標特點來設定域名。這種運用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對行爲是侵犯了別人的商標利益,屬於域名侵犯商標權。

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標權,那麼對於商標權的權利人來說,完全是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當然了,這主要指的就是民事侵權方面的一些責任,如果說情節嚴重的將會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刑法》第213條當中的假冒註冊商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