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取得方式有哪幾種

一、商標的取得方式有哪幾種

商標的取得方式有哪幾種

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其所有人申請、經過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利之後,所產生的專有權。商標權的取得的方式,具體有兩種:透過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的形式。

1、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一般也可以被稱爲“商標權的直接取得”,它指的是商標權是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不是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會以他的意志爲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可以被稱爲“商標權的傳來取得”,它主要指的是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以及以他人意志爲基礎而獲得的商標權。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二、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哪幾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在商標權只能透過註冊原始取得的制度下,未註冊商標並不是不受任何保護。在我國,未註冊商標仍受一定程度保護。商標法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儘管未註冊商標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保護,但這種保護是不全面的。未註冊商標未產生商標權,其受保護的基礎是其所有人對其享有的某種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