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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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1、關於軟件著作權



    目前大多數國家採用著作權法來保護軟件,將包括程序和文檔的軟件作爲一種作品。但實際上對於軟件的保護是一個綜合的保護,還可以透過專利法、合同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保護。



    中國公民和單位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不論在何地發表,不論是否進行著作權登記,均享有著作權。按照WTO規則,協議國之間的版權互相認可。



    考慮到軟件作品的特殊性,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了《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軟件著作權保護的主要依據是《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軟件著作權登記不是軟件版權保護的必要條件,但在發生著作權糾紛時,版權登記材料法律上是認可的。



    2、軟件著作權的主要內容



    軟件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這是法律授予軟件著作權的專有權利。人身權是指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財產權是指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轉讓權。



    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



    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本條第(三)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軟件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轉讓權是指權利人向他人同時轉讓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即將所有的財產權讓予他人。



    3、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意義



    軟件的開發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財力的投入,軟件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結晶,與有形財產一樣,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以提高開發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軟件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



    打擊侵權盜版,保護軟件知識產權,建立一個尊重知識,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市場環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軟件企業的願望,它將關係到軟件產業的發展和軟件企業的存亡。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有明確規定的,但是由於知識軟件涉及到計算機以及高科技行業因此在很多國家這部分維權都是屬於著作權的,因爲著作權的相關法律條文比知識產權的保護更加明朗,但是具體如何起訴還是要看實際被侵權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