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營利知識產權罪還成立嗎

不成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要求是“以營利爲目的”,這就決定了行爲人均採取積極地行動並追求希望犯罪結果發生,也就是說客觀行爲都採取作爲的形式,不作爲不符合該罪的客觀要件。不作爲是與作爲相對應的危害行爲的一種表現方式,就是指行爲人負有實施一種行爲的特定法律義務,能夠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爲。

不營利知識產權罪還成立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