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期限過了能夠抄襲嗎

版權保護期限過了能夠抄襲嗎
律師解析:是能夠的,這樣的作品就是屬於公共的,別人進行借鑑是合法的,不會因爲抄襲沒有著作權的作品,被法院進行起訴。有著作權的作品,在別人使用的時候,會跟主人打招呼,能夠進行交易,主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是不能夠使用。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爲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