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必須百分百準確法院纔可以採納嗎

筆跡鑑定不是必須百分百準確法院纔可以採納,因爲鑑定機構進行各種鑑定不會出具百分之百準確的結果,只能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筆跡鑑定,是指對人透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鑑認、識別活動。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6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
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爲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筆跡鑑定必須百分百準確法院纔可以採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