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是多少

很多人都知道商標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還是經常發生商標權被侵犯的事情,對於這種違法行爲,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違法者要對商標權的擁有人進行賠償。那麼什麼情況是侵犯了商標權的情況。

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是多少

第一個,沒有經過商標主要註冊人的認可,就擅自將商標使用在商品上,或者註冊了與商標相同或者幾乎一樣的商標。

第二個,非法出售其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

第三個,僞造,或是擅自制造了其他人所註冊的商標或者擅自出售他人的商標。

第四個,沒經過商標權註冊人同意,擅自將商標更改,並將更換商標的商品投入了市場。

第五個,爲其他侵犯商標的人提供運輸、隱匿,倉庫儲存。

第六個,對商標註冊人造成其他的損失或者損害的。

以上六種就是侵犯商標權的情況,經過審判,法院要求侵犯商標權的人向商標註冊人進行賠償,這個數額要情況而定。

第一, 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在市場上損失的銷售量的總數乘以每個商品的利潤作爲賠償。

第二, 在審判侵權當事人在侵權時間內所獲得的利益,還要計算上被侵入人爲了抑制這種情況所支出的金額。

第三,還有被侵權人的證據不能充分確定侵權人所得的利益是對自己的經濟造成損失的,可能法院會根據侵權人的情節判決給與被侵權當事人50萬以下的金額賠償。

根據我國的《商標法》中的內容,要確定侵犯商標的賠償金額時,可以計算的,要按照維權人因被侵入所受到的具體金額損失來確定,不能明確確定損失金額的,按照侵權人透過侵權獲得的利益來確定,註冊商標費不能確定的,法院根據侵權的情節輕重判決300萬元以下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