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侵犯知識產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雖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般民事侵權的訴訟時效爲三年,但是根據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專利法有不同於一般民事侵權的訴訟時效;根據《專利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授權前的發明技術使用費發明專利的一項特殊之處是,授權前的臨時保護,由於發明專利實行“提前公佈、實質審查”,一項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佈,這時其他單位或個人完全可以實施公開的發明技術,這種行爲在授權之前不視爲侵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爲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爲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爲包括哪些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僞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誌;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註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爲侵權行爲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爲。

對知識產權的侵犯,具體包括對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著作權等的侵犯,要知道這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若他人有侵犯行爲,則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而對於權利人來講,在發現他人侵犯自己權利的時候,也要積極主張,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爲,甚至可以要求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銷燬侵權產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