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 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的處罰標準是根據不同的罪名而定的,具體情況是:

(1)假冒註冊商標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

1)該罪的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和單位,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成爲本罪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爲人達到了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爲,即可構成犯罪。就單位而言,單位實施了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爲,構成犯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該罪侵犯的客體爲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該罪主觀方面爲故意,且以營利爲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4)該罪的客觀方面爲行爲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爲,且情節嚴重。

需要明確的是,侵犯知識產權罪是屬於一個類型的犯罪行爲,並不單指某一種犯罪,具體情況下對於商標犯罪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有關事項的處理上,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違法犯罪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