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發明和新型同日申請如何保留兩者

法律中發明和新型同日申請如何保留兩者

法律中發明和新型同日申請如何保留兩者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依照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後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對於同一申請人同日(僅指實際申請日) 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又申請發明專利的,在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並且申請人在申請時分別做出說明的,除透過修改發明專利申請外,還可以透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避免重複授權。因此,在對上述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如果該發明專利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應當通知申請人進行選擇或者修改,申請人選擇放棄已經授予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應當在答覆審查意見通知書時附交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書面聲明。此時,對那件符合授權條件、尚未授權的發明專利申請,應當發出授權通知書,並將放棄上述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書面聲明轉至有關審查部門,由專利局予以登記和公告,公告上註明上述實用新型專利權自公告授予發明專利權之日起終止。

1、如果發明專利已經提交,那實用新型不可以在申請了,發明申請檔案已成爲現有技術或者發明申請對實用新型申請構成牴觸申請。

2、爲避免上述現象,發明、實用新型兩份申請檔案可以同日提交。

注:一般同日提交是擔心發明專利沒有創造性時,實用新型專利進行墊底保護。因爲在實審階段,發明專利評的是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實用新型評的是實用性和新穎性,新穎性評測時對比檔案只能採用一篇,而創造性評測時可以採用多篇對比檔案,在一定條件下,實用新型申請相對於發明申請較容易授權。

此類問題的解決需要自己進行程序的合理操作,國家在專利上的保護日益重視,所以,如果自己有着一定的問題,自己可以諮詢有關的部門進行問題的解決,雖說處理的過程較爲繁瑣,因爲涉及到專利方面,技術的認證所消耗的時間較長,需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