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的特點包括哪些?

一、發明專利的特點包括哪些?

發明專利的特點包括哪些?

1、具有獨佔性。也稱壟斷性或專有性、排他性,專利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時間性。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就不再享有專有權。原來受法律保護得發明創造就成了社會的公共財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3、具有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只有以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並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

二、申請專利的原則有哪些?

1、形式法定原則。申請專利的各種手續,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以口頭、電話、實物等非書面形式辦理的各種手續,或者以電報、電傳、傳真、膠片等直接或間接產生印刷、打字或手寫檔案的通訊手段辦理的各種手續均視爲未提出,不產生法律效力。

2、單一性原則。是指一件專利申請只能限於一項發明創造。但是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爲一件申請提出;用於同一類別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爲一件申請提出。

3、優先申請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給最先申請的人。

綜上所述,發明專利完成後,當事人應當申請專利證書,加強對專利權的保護。專利權有獨佔性、時間性及地域性等特徵。發明人持有專利,就享受各種權利,這種權利是獨佔的,其他人不得干涉。專利完成後,需要經過申請、審查及頒發證書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