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法規定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一、發明專利權法規定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發明專利權法規定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明專利的有效期爲20年。每年需要繳納專利年費以維持專利有效。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最遲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未繳也未恢復權利將會失去專利權的保護。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專利證書,並同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發明專利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1、 發明專利申請審批流程專利申請—受理—初審—公佈—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授權

2、 申請發明專利需要提交的檔案

1) 請求書:包括髮明專利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名稱、地址等。

2) 說明書:包括髮明專利的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

3) 權利要求書:說明發明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4) 說明書附圖:發明專利常有附圖,如果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術方案的,可以沒有附圖。

三、不能被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是什麼?

專利法所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

第一是科學發現;

第二是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第三是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第四是動物和植物品種;

第五是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第六是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所作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知識產權總局給當事人下發的專利證書上有標註專利證的有效期,專利證的有效期就是發明物受保護的期限。不過,科學技術的發展是非常快速的,實際上,很多發明物可能不到20年就會被更新替換,所以專利權有效期一般不會對專利權人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