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主體可以作爲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人

就職務發明創造來說,申請專利權的主體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所在單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這裏所稱的“單位”,包括各種所有制類型和性質的內資企業和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從勞動關係上講,既包括固定工作單位,也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

哪些主體可以作爲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