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我國《專利法》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或者公告的專利檔案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爲公衆所知的技術。

所以,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是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

發明專利申請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初審、公佈、實質審查、授權及公告7個階段。

二、發明專利申請的授權時間是多久

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作出授權決定,發給專利證書,並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自申請至授權約需1-2年左右時間。

1、初審階段

遞交專利局後會有一個受理通知書,上面會有這個專利的專利號,遞交後進入初審階段,自遞交之日起六個月左右初審合格後,專利會公開,隨後進入實審。初審時間大概是6個月左右。

2、實審階段

實審會審專利的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若中間有什麼問題會來審查意見通知書,來幾次不確定,答覆的快慢不確定,所以如果能授權最後授權的時間也不確定,如果一切順利,大概是10-20個月左右能授權,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爲20年。

一個發明專利,從出生,到成長,再到完全成熟,這個時間這麼長,也不爲怪。正是因爲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時間長,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多,加上發明專利需要實審檢索更多檔案,其價值也體現出來了;無論是在政府補貼,還是項目評比、自主招生加分層面,或者在專利增資、專利許可、專利維權等方面,都具有更大的份量。因此,爲了獲得更高的價值,能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建議從發明專利入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