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申請週期

國際申請,只是“申請”而已,要想獲得專利權,即:拿到專利證書,需要進入到具體的國家、並根據相應國家的法律法規對申請內容進行審覈之後,才能夠獲得該國家的專利權,如果你要將該專利在多個國家實施或者買賣,那麼就需要分別到相應國家去申請獲得專利權。
PCT是一種國際申請的途徑,他可以將從您提出申請、到選擇需要進入的具體國家的時間延長爲32個月。比其他途徑(巴黎公約,從首次提出申請的12個月)要長很多。
因此,請您考慮周全之後,再決定是否需要做國際申請。

國際專利申請週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