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申請國家專利

1、申請人提供原始技術資料和個人/單位資訊委託專利代理機構,撰寫一份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專利申請檔案。
2、如需要,可先行檢索,向國家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申請檔案,並按規定交納專利申請費用,進入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後。
3、於申請日起的18個月後,將在專利公報和網站上公開該發明專利申請,根據申請人要求,也可以在申請日起的15個月內隨時要求提前公開。
4、進入實質審查(實審)階段,申請人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可隨時向專利局提起實審,也可以在該專利申請公開後提起實審,提起實審須按規定繳納專利實審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檔案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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