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的強制許可條件

強制許可條件是:
一、必須是具備資金、人才、技術等條件的單位
二、必須以公平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
三、未能在合理的較長時間內獲得專利權人的許可。
《專利法》第四十五條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爲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專利法的強制許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