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設備購買合同如何寫?

專利合同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專利可以進行轉讓而簽訂的合同,一種是設備或者專利許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不知道在使用他人專利時簽訂的合同具體內容需要包括那些方面。今天小編以專利設備購買合同爲主,爲您蒐集了合同範本,供您參考。

專利設備購買合同如何寫?

一、書寫方式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2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2.3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爲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爲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爲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閱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爲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現予以公佈。該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3月10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公告(第十二號)》同時廢止。

第一條爲切實保護專利權,規範交易行爲,促進專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備案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讓與人是指訂立專利合同的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受讓人是指訂立專利合同的另外一方當事人。

第四條讓與人應當是合法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一項專利或專利申請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或者專利申請人的,讓與人應當爲全體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

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

第六條已經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被申請人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爲的申請。獨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可以依法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經過備案的專利合同的受讓人對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專利侵權行爲,也可以依照專利法第57條規定,請求地方備案管理部門處理。

第七條 當事人憑專利合同備案證明辦理外匯、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經過備案的專利合同的許可性質、範圍、時間、許可使用費的數額等,可以作爲人民法院、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調解或確定侵權糾紛賠償數額時的參照。

第九條 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專利合同。

第十條 訂立專利合同可以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監製的合同文字;採用其他合同文字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第十一條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辦理專利合同備案的,應當委託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辦理專利合同備案的,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第十二條 當事人應當依據合同條款,填寫專利合同備案申請表並簽字蓋章。

第十三條 辦理專利合同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檔案各一式兩份:

(一)備案申請表;

(二)合同副本;

(三)專利證書或者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複印件;

(四)讓與人身份證明;

(五)其他檔案。

第十四條 當事人提交的各種檔案應當使用中文,用A4紙單面打印。提交的檔案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附送中文譯文;期滿未附送的,視爲未提交。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不予備案:

(一)專利權終止、被宣告無效,專利申請被駁回、撤回或者視爲撤回的;

(二)未經共同專利權人或申請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與他人訂立專利合同的;

(三)同一專利合同重複申請備案的;

(四)專利合同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限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第十六條 地方備案部門受理備案申請後,應當按照規定形式及時將備案申請表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專利權、專利申請權的法律狀態。

第十七條 對符合要求的專利合同備案申請,地方備案部門在7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准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向當事人發出不予備案通知。

第十八條 地方備案部門在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後3日內,將其備案意見、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等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第十九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專利合同備案數據庫,管理備案數據,並提供公衆查詢。

第二十條專利合同備案的有關內容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登記,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以下內容:合同案號、讓與人、受讓人、主分類號、專利號、專利申請日、授權公告日、合同性質、備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變更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提前解除專利合同的,應當在訂立解除協議後10日內持協議、備案證明和其他有關檔案向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註銷手續。 未按期辦理提前解除手續的,原備案繼續有效,直至原專利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第二十二條延長專利合同履行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在原合同履行期限屆滿2個月之前,持變更協議、備案證明和其他有關檔案向原備案部門辦理備案變更手續。變更專利合同其他內容的,參照前款辦理。

第二十三條 正在履行的專利合同發生專利權轉移的,對原專利合同不發生效力。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專利申請被批准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將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名稱及有關條款變更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視爲撤回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專利合同備案註銷手續。

第二十五條 專利合同履行期間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註銷手續。宣告無效的決定對已經履行的專利合同發生的效力,參照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提交虛假備案申請檔案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僞造專利合同備案證明的,地方備案部門應當依法註銷其合同備案,並進行查處。

第二十七條 地方備案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覈,依法對專利許可貿易進行規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地方備案部門不能按照要求開展工作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暫停直至取消其備案資格。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日期以工作日爲準。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內容中要具體包括專利的相關資訊、對於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進行明確界定。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