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知識改變命運,學習改變未來,發明創造世界,現在是一個注重發明專利的時代,外觀設計也是有專利權的,那麼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可能有些人對於外觀專利權有效期不是很瞭解,就更別說相關的法律規定了,所以今天本站網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

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什麼是外觀專利權有效期

外觀專利權有效期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排他獨佔權。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明專利申請爲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佈前,這時申請處於保密階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後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牴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佈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後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佔權。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並將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庫。

二、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 條有明確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 爲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爲十年,均自申請日 起計算。發明專利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 專利10年,均從申請日開始計算。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爲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並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爲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後並沒有將專利適用於工業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爲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爲獲得短期商業利益,並不將其作爲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佔領市場。而對於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佔領市場,獲得法律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爲短暫。

對於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爲自核準註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爲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爲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爲自核發證書之日起14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爲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註冊人聲明還可延長25年。可見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爲短暫。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每個國家的外觀專利有效期的法律規定都不相同,外觀專利的保護期限大多都不一致,所以在註冊的時候得注意了,尤其是在國外註冊在國內使用,很容易被別人鑽空子。想要得到關於外觀專利有限期限這方面的法律幫助的,可以聯繫本站網上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