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糾紛管轄法院如何規定

專利糾紛案件知識產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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