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一、授予專利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授予專利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一)必備條件。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爲公衆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檔案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此外,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的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在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條件。

專利法第五條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有授予專利權”。此外,以下七項即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食品飲料和調味品,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動物和植物品種,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

二、申請專利的程序

(一)在技術和經濟上考慮是否應當申請專利。即在技術上該項發明創造能否滿足專利權的條件;在經濟上該項發明創造是否有足夠的經濟價值,值得去申請專利的保護。

(二)撰寫申請檔案。發明創造者申請專利的申請檔案可以自己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代爲撰寫。由於申請專利是一項法律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因此專利申請檔案最好請專利代理人撰寫。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三)向中國專利局或其代辦處提交申請檔案。申請者把已準備好的申請檔案寄到中國專利局或代辦處(中國專利局在瀋陽、濟南、上海、南京、成都、長沙6個城市設立代辦處)受理。申請檔案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爲申請日,郵寄申請檔案一律用大型信款款裝,所有檔案一律不得摺疊,一個信封內裝有兩項以上的申請檔案時,還應當附檔案目錄。

(四)兩種特殊的專利申請。保密專利的申請。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國防系統的申請,其專利申請由國防科技主管部門設立的專利機構受理,專利局應根據該機構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非國防系統的申請,專利局受理後,將需要進行保密審查的申請轉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有關部門應在收到之日起4個月內,將審查結果通知專利局。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需要保密的,專利局按保密專利處理,並通知申請人。 向國外申請專利。向國外申請專利需要辦理以下手續:首先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應委託國務院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籌備向國外申請專利的費用。

在進行申請專利時,我們可以找相關代理機構,這種方式爲我們處理自己的事情提供便利,此過程不用本人全程跟進,只需要與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確定合作關係,就可以放心的把這項申請任務交給代理機構。這裏要注意的是,在尋找代理機構時,一定要多注意,要找靠譜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