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於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人。
執行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

非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