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作品著作權財產權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一、個人作品著作權財產權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個人作品著作權財產權利保護期限是多久?

1、作者爲公民的期限

保護期爲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爲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

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着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着作權法不再保護。

二、著作權的權利的限制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爲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爲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 ,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衆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爲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爲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爲陳列或者儲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衆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定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第二十三條 爲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綜合上面所說的,作品財產權利保護期限的時間一般是很多少的,但同時也會根據不同的性質來進行制定保護的期限,一般個人的期限要比其它組織或者是法人的期限要少一些,所以,在申請保護的時候就要看自己是否符合哪一種類型,這樣才能得到屬於自己的保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