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登記代理機構

著作權登記代理機構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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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有哪些


1、軟件著作權也稱軟件版權,屬於特殊類版權登記,只能到國家版權局登記。

2、普通作品是可以在地方版權局登記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版權登記處,根據《伯尼爾公約》,無論是地方版權局還是國家版權局,登記後的作品都是全國有效,在受《伯尼爾公約》保護的168個國家內也是有效的。

3、值得注意的是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製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必須到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登記。由於版權登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建議選擇專業的知識產權公司進行詳細的瞭解後再進行後續工作。

4、根據中國的規定,作品一經創作完成,便自動獲得著作權,無需登記。中國的著作權法沒有關於作品著作權必須登記的規定。中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針對軟件的特殊性,在第二十四條規定了辦理登記是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和法律訴訟的前提。1993年12月2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幾個問題的通知“,其中的第三條規定了“……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提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件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該規定否定了軟件登記作爲提起訴訟的前提。

5、然而,軟件登記對著作權人實際上是很有利的。因爲由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證明檔案是軟件著作權有效的初步證明;透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6、中國的計算機軟件登記機關是國家版權局下屬的中國計算機軟件登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