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發表權的內容是什麼

作品發表權的內容是什麼
今天的話題是,作品發表權的內容是什麼,即什麼是發表權?發表權對於著作權人來說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因爲作品只有透過發表才能使公衆瞭解作品,並實現作品的價值,從而最終體現著作權人的社會價值以及人生價值。那麼,什麼是發表權呢?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發表權是指作者享有的決定是否將其作品公之於衆,於何時、何處公之於衆,以及以何種形式公之於衆的權利。因此,發表權其實就是著作權人將作品公之於衆的權利。
因此,問題又來了,什麼是“公之於衆”呢,或者說如何定義“公之於衆”。根據著作權法解釋的規定,“公之於衆”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人公開,且不以公衆知曉爲構成要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公之於衆”,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但不以公衆知曉爲構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