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有多久

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有多久

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有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現分述如下:一、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公民終生及其死亡後的五十年,從創作完成之日起,截止於公民死亡後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間的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一個創作人死亡之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沒有發表的,不再享有保護期。三、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

其發表權、使用權、獲取報酬的權利,保護期爲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之後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享有保護期。

四、出版者享有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保護期爲十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拓展資料:

著作權保護期限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各國一般根據其本國經濟和文化發展的情況確定。從著作權立法的歷史來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權立法保護期較短,20世紀後的保護期較長;發展中國家保護期較短,發達國家保護期較長;一般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保護期較長,攝影、實用美術作品、錄音錄像作品和電影作品的保護期較短。

根據《伯爾尼公約》的第7條的規定,各公約成員國對一般作品的財產權的保護期爲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後50年;對電影作品的保護期爲作品公之於衆後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後的50年;對攝影作品和實用藝術品的保護期不低於作品完成後的25年。

作品的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對有關的當事人來說有着重要的作用,因爲作品的轉化中的經濟價值需要這類法律進行一定的規範,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實際中侵權的案件時有發生,所以自己一定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從而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