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法》第三條

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