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受法律永久保護的有哪些?

一、著作權人受法律永久保護的有哪些?

著作權人受法律永久保護的有哪些?

我國著作權法把著作權劃分爲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屬於人身權。著作權法第二十條規定: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限制。其他權利包括人身權中的發表權和其他財產權利都是有時間限制的。

二、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爲作者的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但沒有發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爲50年,一般從作品首次發表時開始計算,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給予保護。

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4、合作作品的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爲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與乙於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該作品的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而定,在法律上是對著作權的內容區分是比較多的,包括了各種各樣的著作權情況,對於不同的著作權,其認定情況都是不同的,在受到永久保護的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