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怎麼意思

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怎麼意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怎麼意思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

第九條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二)軟件的鑑別材料;

(三)相關的證明檔案。

第十條 軟件的鑑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鑑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第十一條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主要證明檔案: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二)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

(三)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有軟件上開發的軟件,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

(四)權利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第十二條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對鑑別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其中的機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但覆蓋部分不得超過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連續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50頁;

(三)目標程序的前、後各連續的30頁,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連續的20頁。

文檔作例外交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將源程序、文檔或者樣品進行封存。除申請人或者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啓封。

第十四條 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或者專有許可合同當事人可以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申請合同登記。申請合同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寫的合同登記表;

(二)合同複印件;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 申請人在登記申請批准之前,可以隨時請求撤回申請。

第十六條 軟件著作權登記人或者合同登記人可以對已經登記的事項作變更或者補充。申請登記變更或者補充時,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寫的變更或者補充申請表;

(二)登記證書或者證明的複印件;

(三)有關變更或者補充的材料。

第十七條 登記申請應當使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制定的統一表格,並由申請人蓋章(簽名)。

申請表格應當使用中文填寫。提交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檔案是外文的,應當附中文譯本。

申請登記的檔案應當使用國際標準A4型297mm×210mm(長×寬)紙張。

第十八條 申請檔案可以直接遞交或者掛號郵寄。申請人提交有關申請檔案時,應當註明申請人、軟件的名稱,有受理號或登記號的,應當註明受理號或登記號。

二、軟件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複製權,即將軟件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衆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資訊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衆提供軟件,使公衆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八)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九)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件著作權的含義就跟小說作品的著作權含義是一樣的,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是比較多的,類似於文檔和軟件的鑑別材料,身份證明等,軟件著作權登記審查的時間是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