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性地質資料使用許可協議

非公開性地質資料使用許可協議

非公開性地質資料使用許可協議

提供方(簡稱甲方):______地質資料館

(法定代表人、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使用方(簡稱乙方):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本使用許可協議僅斌予乙方享有本協議所明確規定用途的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的使用權。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的合法性。本許可協議爲不可轉讓和非獨佔的。本許可協議由許可協議文字、附表及附件組成。

第一條 使用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僅限於在本項工作(指所持項目任務書內規定的工作)的範圍內使用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不得擴展到其他領域或單位,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2.乙方對被許可使用的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不擁有複製、傳播、出版或翻譯成外語等權利,不具備向第三方提供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的權利。乙方可根據需要對資料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對資料格式進行轉換,但應將修改、轉換的情況及其修改、轉換的內容向甲方報告備案,且未經許可,不得將修改、轉換後的資料對外發布和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將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或其衍生成果在計算機互聯網上登載,也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或傳播導致其泄密。

3.乙方必須根據國家成果地質資料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

4.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本單位聯繫人,負責本單位使用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的審查與資料利用工作。乙方應及時將所指定的聯繫人的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具體包括:法人單位對聯繫人簽署的委託書,委託書需要加蓋公章和法人簽字;聯繫人的聯繫方式、身份證複印件及親筆簽名等。

5.乙方的有關人員使用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須持本單位聯繫人簽字的介紹信辦理借閱複製手續,介紹信上應註明使用資料的工作範圍、用途及借閱人員身份證號。

6.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聯繫人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發生變更後30日內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第二條 提供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及許可的用途等見附表。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時,同時提供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的相應數據說明和使用說明。乙方自己負責安裝與使用。技術培訓、數據更斷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在保證數據複製質量的前提下,不承諾對所提供的國家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實的某種不一致或缺陷進行修改。甲方不因該資料本身的瑕疵而對乙方所造成的任何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貨訴求。

第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後,如需繼續,另籤協議。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使用成果地質資料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其使用權即無條件終止,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甲方有權收回其所提供的成果地質資料及相關資料,乙方不能保留任何拷貝或使用落於該非公開性成果地質資料開發的任何成果,並需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對由此產生的一切非經濟後果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透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透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爲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以下無協議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