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通用合同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通用合同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通用合同
甲方(許XX):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XX):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XX),(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XX),(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XX正在使用而被許XX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XX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XX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XX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XX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XX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XX。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XX授予被許XX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XX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XX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XX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XX以許可商標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XX讓他方爲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XX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爲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
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XX確認許XX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XX保證不損害許XX的名譽和利益,被許XX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XX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XX不懷疑許XX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XX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XX;被許XX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XX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XX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XX的財產;被許XX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XX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XX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XX.協議終止後,被許XX應停止一切自認爲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爲與許XX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XX違反協議,許XX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XX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XX應付給許XX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XX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XX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XX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XX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XX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XX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XX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XX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XX應賠償許XX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XX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XX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XX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XX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XX同意在維持許XX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XX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XX認可,許XX不得無理扣留。許XX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XX。如果不認可,則許XX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XX提出要求,被許XX應及時向許XX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XX的規格和標準,許XX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XX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XX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XX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XX同意,僅以許XX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XX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XX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爲了保護許XX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XX的書面要求,被許XX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XX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XX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XX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XX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XX。  
2.許XX對被許XX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XX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爲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XX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XX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XX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XX應向許XX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XX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XX希望得到許XX的保證。如果許XX在被許XX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XX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XX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XX、被許XX和別的被許XX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XX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爲,立即通告許XX。對侵權行爲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XX獨享的權利,但許XX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XX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爲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XX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XX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XX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爲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XX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XX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XX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XX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XX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透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爲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甲方(許XX):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許XX):_________________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一 許可標誌  本許可標誌爲商標,由字母“”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____________(如果由特殊的圖案色彩構成標誌的一部分,則該標誌應出現在上述形式中。)  ____________(如果包含標誌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則應從顯示這些形式的許XX圖案手冊中確定任一可達到的並可應用的形式,並在其中使用許可的標誌。) 附錄二 許可商標--註冊情況  國別 註冊號或申請序號 註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 註冊號 1970.0
1.01   b 註冊號 1970.0
2.10   XX 註冊號 197
5.0
3.01   d 申請序號 1980.1
2.04   等等  附錄三 “”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範圍  本附錄說明適用於被許XX以本許可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XX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於許可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XX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三的要求,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XX採用的製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三的要求一致。   (XX)依照許可商標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的質量至少相當於被許XX嚴格遵守附錄三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檔案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採用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檔案,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性檔案。)  XX.產品測試  這裏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爲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商標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 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範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三的XX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戶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三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XX 不合格產品  被許XX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爲許可商標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商標用於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XX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銷售檔案中標明這是許可商標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商標產品標準質量。 附錄四 許可商標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XX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商標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商標只能作爲形容詞修飾一個描述產品的名稱(如“”車牀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商標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用法包括……”。  
3.許可商標使用應與其他字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字母或別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號如“”。如果有圖案的話,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XX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商標在該國已註冊的國家(見附錄二,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商標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商標每次使用時須帶有註冊符號“”或“註冊商標”或“XXg...”,在註冊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號,並加以腳註或類似說明,指出註冊商標是許XX的註冊商標。  
5.在每個許可商標尚未在該國註冊(參見附錄二,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商標產品,則記號“..”或“”號,應放在該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並加以腳註或類似的說明,指明本許可商標是許XX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