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約稿合同通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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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或譯者)姓名:

約稿者: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約稿者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全稿字數 萬字左右,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二條 對著作稿(或譯稿)的要求:

〔由各出版單位自填〕

第三條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譯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約稿者提出,雙方根據書稿情況另議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五條 (1)約稿者收到稿件後在 天內通知著者(或譯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內審讀完畢,通知著者(或譯者)是否採用或退改,否則認爲稿件已被接受。

(4)稿件若經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約稿者將與著者(或譯者)簽訂出版合同,若經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約稿者可書面通知廢除本合同並將著作稿(或譯者)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將根據約稿情況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少量約稿費,作爲勞動的部分補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稿件如達到出版水平:(1)由於約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約稿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   %,並將稿件歸還著者(或譯者);

第七條 約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譯稿)後,若將原稿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經濟損失    元。

第八條 著作稿(或譯稿)的出版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    約稿者

(簽字)     (簽字)

地址:    地址:

電 話:    電 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