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注意肖像權

街拍注意肖像權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個人街拍侵犯肖像權是否成立


1、肖像作品的著作權

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第2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因此,無論是否詢問或被發現,個人攝影師對所拍攝的肖像作品擁有著作權。

2、路人的肖像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00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路人對自己的肖像,擁有肖像權。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權利衝突

在街拍產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實是存在三種權利。一是拍攝人的著作權,二是路人的肖像權,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權。從題目來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權歸屬於個人攝影師。

題主疑惑的是拍攝人的著作權與路人的肖像權產生衝突了怎麼辦。

通說認爲,拍攝人的著作權與所有權的行使應當服從路人的肖像權。

《民法通則》第100條已經明確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展覽、發表、複製、銷售。

根據題主描述,”未經本人同意“,”獲獎或投稿”是使用,“獲利”,侵犯肖像權是沒有疑問的。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不管照片是不是用作商業用途,只要未經過當事人允許,在公共場合拍攝他人,並將拍攝的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公開傳播,就已經侵犯了他人肖像權。

閱讀完上述文章就可以得出個人街拍侵犯肖像權是完全可能成立的,因爲街拍的隨意性會讓有些拍攝者忽略了路人的意願而在沒有任何許可的情況就隨意掛在網上,如果照片被大肆宣傳就會對當事人的生活產生影響並且照片所附帶的肖像權也會因此而遭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