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商標侵權怎麼維權

商標專用權人遇到商標侵權時,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行政投訴,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還可以到公安機關部門進行舉報。
商標專用權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爲侵權行爲成立,可以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的,可以處25萬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處以重罰。

發現商標侵權怎麼維權

法律依據:《商標法》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