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工傷待遇是怎樣的?

職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傷難免,且在受傷後,用人單位在不清楚職員的傷情之前,一般不會支付進行賠償金。在職員經工傷鑑定,被認定爲四級傷殘後,用人單位不僅需要承擔賠償金,還需要按照四級工傷待遇的規定,給予職員優待。

四級工傷待遇是怎樣的?

一、四級工傷待遇是怎樣的?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工傷等級怎麼劃分

1-4級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就應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24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並按月支付傷殘津貼(75% - 9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5-6 級爲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16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單位無法安排工作的,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按月支付傷殘津貼(60%-7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單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定。

7-10級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12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將享受待遇:喪葬補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

可以看出,職員被評定爲四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力之後,可以享受離開工作崗位,但保留勞動關係的待遇,也即用人單位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職員工資。若職員經治療完全恢復之後,用人單位必須接受該職員到崗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