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申領所需資料有哪些?

一、工傷待遇申領所需資料有哪些?

工傷待遇申領所需資料有哪些?

1、申請工傷醫療費用待遇:

(1)工傷認定書;

(2)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資格認定表;

(3)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4)醫療費報銷申請表;

(5)醫療診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

(6)門診醫療票據(附門診記錄);

(7)住院醫療票據(附住院明細);

(8)出院證明(出院結論);

(9)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10)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書。

2、申請傷殘待遇:

(1)工傷認定書;

(2)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結論通知書;

(3)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資格認定表;

(4)工傷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5)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申請表;

(6)勞動能力鑑定費票據原件。

二、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條件有哪些?

1、工傷人員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

2、單位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3、工傷人員事故發生月已參加本市城鎮(或小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

三、工傷認定的標準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在遭受工傷之後,要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那麼首先要所在的單位爲其購買了足額的工傷保險,此後經過專業的認定之後,確定屬於工傷範疇了,那麼才能根據實際遭受損害的情況享受相應的待遇。

在我們的城市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認定成爲工傷,那麼後續還是需要由當事人提出申請,這樣才能夠得到最終的賠償,首先是需要進行一定的材料的繳納的,比如說這裏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住院的醫療票據和門診的醫療票據,住院的證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