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收入的在校生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無收入的在校生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在校的學生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仍然需要父母支付生活費才能夠生存的羣體,所以在大多數侵權事件中,被認爲是沒有任何收入的學生可能就會比正常的社會主體少了誤工費的部分,雖然多數情況這樣的做法是合理的,但仍然不能排除意外情況,下面一起來看看無收入的在校生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一、無收入的在校生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在校大學生受傷期間未從事務工活動,沒有任何有報酬的工作,故要求賠償誤工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不能支援。如果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發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務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獲得誤工費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喪失勞動能力到恢復勞動能力這一期間,因無法正常勞動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誤工費的規定爲:“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條款,筆者認爲:第一,在校學生因尚未完成學業,沒有固定的收入;第二,在校學生更無證據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第三,學生不屬於勞動行業,沒有與學生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存在。因此,在校學生即便有誤工時間的法醫鑑定結論,但也無法獲得誤工賠償。

但如果受傷的在校學生爲已成年的大學生,且其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發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務工且有固定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導致無法繼續在假期務工的,則其假期期間可期待的務工收入,應作爲誤工費計算賠償。

其實也有誤工費,但和護理費混在一起了。如果是父母護理的,父母的誤工費由肇事者支付。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綜上所述,儘管學生通常都是專注於學習而不會有工作和收入,但是有些勤快的學生就會利用自己的假期去打工賺取生活費減輕家庭負擔,這種特殊情況就應該將學生的誤工費包含在賠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