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年江西省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江西省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傷殘補助金:一級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爲25個月,三級爲23個月,四級爲21個月,五級爲18個月,六級爲16個月,七級爲13個月,八級爲11個月,九級爲9個月,十級爲7個月。傷殘津貼:一級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爲85%,三級爲80%,四級爲75%,五級爲70%,六級爲的60%。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五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上所述,對於受工傷的程度都是有不同的等級區別的,所以賠償標準也各有不同,同時也會受到不同地區的經濟水平影響,那麼具體的賠償金額計算下來,所以各個人都是不同的,其中對於工傷的賠償包括傷殘津貼還有基本養老保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