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工傷賠償工資怎麼算?

重慶市工傷賠償工資怎麼算?

對於受工傷的勞動者來說,最關心的便應該是工傷賠償工資怎麼算的問題了。我們知道,職工在工作時所受工傷,是享有相應工傷賠償的,那麼工資是否就沒有了呢?其實不然。職工因傷停工,同樣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而報酬多少,怎麼計算,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爲你介紹重慶市工傷賠償工資標準:

工傷賠償中的本人工資按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繳費補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繳費工資是指工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工傷保險職工本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適用覈定費率繳納。

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是指所在單位全部職工繳費工資之和。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各種獎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低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覈定繳費工資;高於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平均工資300%覈定繳費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除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外,職工的繳費工資應該與其實際工資一致且不低於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但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存在爲了少繳費低報職工繳費工資的情況,導致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低於勞動者應當享受的數額,勞動者可以透過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工傷職工主張差額補償,沒有工資單的,工資卡流水可以作爲證據,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表作爲證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對於重慶市工傷賠償工資計算的具體有關條例,而其餘具體的標準及數額,可以直接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詢問。如果對於工傷賠償工資怎麼算的問題還存在疑問,請您及時聯繫本站在線律師爲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