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可以報銷多少是合法的?

一、工傷可以報銷多少是合法的?

工傷可以報銷多少是合法的?

1、目前正常繳費單位的工傷職工醫藥費用規定:按費比例段報銷:分別爲95%、90%、80%和70%,差額部分由單位承擔。

2、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工單位一次性向工傷經辦機構繳納1—4級傷殘職工的有關工傷保險費用。

3、職業病退休工作病故後,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相關待遇。

二、工傷費用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1、入院前持證、病歷、入院通知單到工傷生育保險科辦理入院登記。

2、出院後持書、單位證明、醫療費用發票、處方、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登記表或轉院審批表送工傷生育保險科初審。

3、財務科複覈。

4、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

5、次月10~15日持醫療保險證到財務科領款。

三、工傷費用報銷條件有哪些

1、工傷人員必須爲省財政全部定額補助單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2、必須持有省部門核發的工傷證或證明。

3、必須爲一次性醫療費用或與工傷有關的疾病診治費用。

4、病歷、處方、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等相關資料齊全。

四、工傷醫療康復類待遇相關規定如下: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和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但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其次,治療工傷的費用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最後,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處理。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

(3)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4)勞動能力鑑定費。勞動能力鑑定是職工配置輔助器具、享受生活護理費、延長停工留薪期、享受傷殘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經程序,因此產生的勞動能力鑑定費也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能力鑑定費的負擔問題,各省規定也不盡相同。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醫療費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是可以進行醫療報銷的,但對於不同的傷情所報銷的比例就會不一樣,但對於這筆費用的給予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或者保險公司來進行支付,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照流程來進行。

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及時的關注相關的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規定,因爲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規制我國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係的,我們在遇到糾紛的時候,是可以及時的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