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已退休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已退休的誤工費怎麼計算

已經退休的誤工費計算是指實際從事勞動的工資金額與誤工時間的乘積。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受害人能提供證據充分證明其實際在從事勞動,並因受到損害導致本人或家庭收入減少的,那麼其要求賠償實際減少的收入的誤工費應當予以支援。若是農村的可以提供足夠證明的,按從事農業生產對待;若是城鎮返聘人員,按其提供的返聘合同和單位出具的證明,計算其實際減少的收入。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這裏的“公民”應理解爲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自然人;“誤工”中的“工”應理解爲社會勞動,既包含了未退休人員在崗在職時的從事的本職工作,也包含了無固定職業人員的從事的臨時性有償社會勞動,以及退休退職人員所從事合法的有償服務的社會勞動;“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應視爲耽誤一切勞動或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包括耽誤退休人員所從事的正常有償勞動而減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員受傷後造成退休費用之外的其他勞動收入減少,屬於“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負賠償義務的責任者應比照行業人員的收入標準予以賠償。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退休人員依法從事社會勞動,肯定是可以帶來退休費以外的勞動收入,被致傷治療和全休期間,不能從事此前所從事的有償社會勞動,勢必會使退休費用外的其他直接收入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均未對受侵害者獲得誤工費賠償的年齡作出限制性規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觀上因侵害的發生導致誤工而致其收入實際減少,均有權要求侵害人賠償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同時,隨着我國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勞動者勞動能力的減弱和喪失的年齡必然大大遲延,到退休年齡時大多數人還可以正常從事勞動。退休在我國的某種意義上更多的是一種待遇,但是廣大農村的多數農民還不能享受退休很多五、六十歲的老人還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並且即使是城鎮已退休的人員,勞動法等相關法律也並沒有明文禁止退休人員接受用人單位有聘用、返聘,也沒有禁止退休人員從事個體或私營企業的經營。根據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爲之的法理,退休人員是可以接受用人單位有聘用、返聘或從事個體或私營企業經營的,故僅依據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爲由不予支援誤工費實爲不妥。

已經退休員工發生交通事故,在確定誤工費時,由於當事人不符合與當地規定的退休年齡,所以無法計算準確的誤工時間,所以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只能根據當地政府開具的證明實際勞動時間進行判定,已經過了退休時間,其獲得的誤工費與他人相比則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