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工傷誤工費如何給付

遭遇工傷誤工費如何給付

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是由責任方承擔的,責任方那邊會有保險公司管理具體賠償事宜,那麼工傷中的誤工費又該由誰負責呢?誤工費其實是對受傷的人因傷耽誤工作正常薪酬的一種補償,那麼在單位受傷的人遭遇工傷誤工費如何給付呢?

工傷期間、誤工費由所在單位負責。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確認,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如果您與老闆(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動關係,如果您因爲工作的原因遭受損害,如果您屬於工傷,在您停工留薪期內,您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由用人單位按月向您支付。2、如果您與老闆(個人)建立的是僱傭關係,對於您的誤工費,根據您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的時間根據您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確的知道,遭遇工傷誤工費如何給付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既然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有着正當、合法的勞動關係,那麼用人單位就有職責承擔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的一切費用,而且包含誤工費,具體數額就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