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不交租金

土地承包合同不交租金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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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租金能報警嗎

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們去了也只是做做調解工作。

目前對承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承租人在佔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透過出租行爲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房東在遇到租客合同到期,但是不搬離的情況,可以先對租客進行告知勸離,並且要求繳清所有的費用。如果在規定告知的時間內,租客仍然沒有搬離,那麼房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對租客的行李進行查封,並且支付所有的費用,包括違約造成的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