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合同(樣式二)

酒店承包合同(樣式二)

本合同當事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   職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   職務: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發包的酒店符合國家對酒店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浙江省杭州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門牌號爲__________。

2.酒店面積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3.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末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爲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爲、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爲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  %;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衆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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