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新規是怎麼規定保險費的?

交強險新規是怎麼規定保險費的

交強險新規是怎麼規定保險費的?

交強險新規對保險費作了具體規定,規定了機動車在購買交強險時,應當按照統一費率繳納保費,其中被保險機動車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還可以降低保險費的。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批保險費率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公衆意見。“

第八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在此後的年度內,被保險機動車仍然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準。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險費率。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道路交通事故,或者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沒有過錯的,不提高其保險費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標準,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因此,交強險新規對保險費是作了具體的規定,就是規定機動車在購買交強險時,會按照統一的費率,繳納保險費,然後爲發生交通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的,可以在下一年度降低保費,有發生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的,可以在下一年度增加保險費的。

從上面可以看出,交強險新規可以從統一的保險費率和增加與降低保險費率來規定的,對這兩個方面,作了具體詳細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都應當遵守其規定,按照條例的規定,向保險公司購買交強險,然後繳納其保費的,保險公司不得任意收取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