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證是什麼 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預告登記證概述

預告登記證是什麼 相關規定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產預告證明是房地產登記當事人已進行房地產預告登記的證明。

預告登記是房子未交付,但購房合同已經簽了,房款應該也辦妥了,不管是現金還是貸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釋,沒有拿到房子鑰匙,購房者就沒有產權,辦理預告登記就是讓購房戶在還沒有拿到房子的這個時間段裏取得合法的產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個預告登記應該是08年開始實施的,是用來保護購房者權益的,都該去登記。以下根據 長沙市房屋登記辦法

二、《預告登記證預告登記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一)預購商品房;

(二)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條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條預售人和預購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預售人未按照約定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預購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預購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售人與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有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六十三條申請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

(六)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四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四)轉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五)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五條申請房屋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抵押合同;

(四)主債權合同;

(五)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預告證明;

(六)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六條預告登記後相關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申請預告登記的變更、轉移或註銷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預告登記證明;

(四)證明預告登記事項發生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材料;

(五)抵押期間轉讓抵押房產的,還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提交相應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七條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書面同意,處分該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相應的房屋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預告登記申請人申請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預告登記事項辦理相應的登記。

申請相應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預告登記證明;

(四)房屋所有權證;

(五)其他必要材料。

透過本文我們對預告登記證是什麼已經有所瞭解,預告登記證是房地產登記當事人進行對房地產預告登記的一種證明方式。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一定要經過正規的途徑購買房屋,不要讓非法分子有機可乘,必要時可以運用相關法律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