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動車交通法規

上海電動車交通法規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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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電動車交通法規定時速是多少?

下面是關於電動車交通法規定時速的內容。
電動車國家新標準,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標準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爲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
  城市交通最嚴重的問題,其實是機動車擁堵問題。國家已經有比較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其中規定非機動車應該走非機動車道,同時規定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一旦給電動車制定了較低的技術標準,等於把本來在慢車道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趕上了本已不堪負重的機動車道,其中還絕大部分屬於不合格車輛,只會給城市交通亂上添亂,造成更大交通隱患。